重要
澳洲學生簽證 打工度假等臨時簽證持有人原則上不能在境內申請(2026年10月2日起)
最新澳洲簽證與制度
- 官方公布
- 2026年10月2日
- 生效日期
- 2026年10月2日
- 最終確認日期
- 2026年10月24日
已透過官方資訊確認

本文重點
- 國家
- 澳洲
- 類別
- 簽證與制度
- 對象
- 持打工度假簽證(Working Holiday visa)在澳洲、原打算在當地轉為學生簽證(Student visa)的人;已持學生簽證在澳洲、預計為下一個課程申請新學生簽證的人;打算攜配偶或子女一同留學的人。
- 生效日期
- 2026年10月2日
澳洲政府自2026年10月2日起變更了學生簽證(subclass 500)的申請規定。包括打工度假簽證在內,大多數臨時簽證持有人不能再於澳洲境內申請學生簽證。原則上,學生簽證申請也不能再包含家屬(配偶、子女)。
immi.homeaffairs.gov.au(外部網站)
變更內容
更正(2026年10月24日):例外說明中遺漏了學生監護人簽證(subclass 590)持有人及已包含家屬者的相關規定,現已補充(見「例外」欄)。
原則上不能在境內申請:內政部說明資料寫道「Most temporary visa holders in Australia will no longer be able to lodge a Student」。
內政部的判定流程圖(Decision tree)也將打工度假簽證持有人列為受影響者的例子。不能在境內申請的人須從境外申請,且簽證核准時也須身在境外。
學生簽證持有人在境內申請下一份學生簽證時,若不符合例外情形,也須從境外申請。攜帶家屬:除非符合例外情形,否則不能在學生簽證申請中包含家屬。
簽證核准後追加家屬,則一律不可。據Study Australia表示,預計為更換教育機構的學生設立新的「Transfer stream」,具體內容尚未公布。
適用對象
- 持打工度假簽證(Working Holiday visa)在澳洲、原打算在當地轉為學生簽證(Student visa)的人;已持學生簽證在澳洲、預計為下一個課程申請新學生簽證的人;打算攜配偶或子女一同留學的人。
何時開始適用
- 2026年10月2日官方公布
- 2026年10月2日生效日期
自2026年10月2日起(內政部(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)學生簽證頁面公告,2026年10月2日刊登)。
Study Australia於2026年10月7日刊登了公告。
例外與不適用的情況
學生簽證持有人仍可在境內申請的主要例外(內政部說明資料):在同一教育機構、需在原課程結束日後最多延長12個月的情形;獲得DFAT(外交貿易部)或國防部資助的情形;攻讀博士(PhD)或中小學課程的情形;完成主要課程後升讀更高AQF級別課程的情形;教育機構無法繼續提供課程(provider default)的情形等。
可包含家屬的主要例外:博士課程、DFAT或國防部資助、外國政府獎學金、符合資格的太平洋島國及東協成員國國民(日本國籍不適用國籍例外)。
目前持有學生監護人簽證(Student Guardian,subclass 590)的人,可在境內申請下一份學生監護人簽證。
在2026年10月2日之前已在現有簽證或簽證申請中包含家屬的人,如有資格在境內申請下一份學生簽證,可在新申請中包含相同的家屬(Study Australia)。
2026年10月1日前提出的申請,將依申請時的規定審查。現持有的學生簽證不受影響。
留學申請者需要確認與處理的事項
- 最新資訊及個人具體條件,請務必以官方頁面為準。
- 1. 打算從打工度假簽證轉為學生簽證的人,請透過內政部的判定流程圖(Decision tree)確認是否需要先離開澳洲、從境外申請。
- 2. 持學生簽證在澳的人,請確認下一個課程是否符合例外情形(如升讀更高級別課程等)。
- 3. 請在確認申請地點及適用的例外情形後,再預訂機票或辦理入學手續(內政部也建議在擬定計畫前先確認新規定)。
- ※本文旨在介紹官方公告內容,並非法律建議。
- 個人情況請透過官方頁面確認,或諮詢註冊移民代理(MARA註冊)。
官方資訊來源
相關國家・城市・學校・指南
immi.homeaffairs.gov.au(外部網站)